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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和聲明 / 對袁偉靜的任意騷擾必須停止 200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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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袁偉靜的任意騷擾必須停止

2008年05月14日

中國人權對中國當局繼續濫用法律迫害袁偉靜深表關注。袁偉靜是被監禁的盲人活躍人士、“赤腳律師”陳光誠的妻子。

5月14日,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袁偉靜控告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行政訴訟案作出裁決,維持邊檢總站的行政復議決定。袁偉靜不服此決定,准備提起上訴。北京邊防檢查站於2007年8月阻止袁偉靜代表丈夫出國前往菲律賓領獎,並扣留了她的護照。

2008年5月5日,朝陽區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袁偉靜的訴訟案,原告袁偉靜因被當地政府監控人員強行控制未能出席庭審。消息來源說,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的理由是此案涉及的兩項証據,即袁偉靜是犯罪嫌疑人和其護照已被宣布作廢,均為“國家秘密”。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指出:“將法律政治化,尤其是運用模糊和寬泛的保密法,把它作為打擊活躍人士和他們親屬的根據,這是絕對無法令人接受的。”譚競嫦接著說:“特別是在奧運召開前夕,全世界都在注視著中國,當局必須停止對袁偉靜的騷擾,並對責任人進行調查。”

譚競嫦強調:“當局不能僅僅給袁偉靜貼上毫無根據的‘犯罪嫌疑人’的標簽,就剝奪她應享有的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自由出入自己國家的權利。”

2007年8月24日,北京邊防檢查站以“有關單位通知宣布護照作廢”為由,扣留袁偉靜護照,並阻止其出國前往菲律賓領取授予其丈夫的“麥格賽賽獎”。同年9月,袁偉靜委托律師向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邊檢總站隨后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扣留護照的決定。袁偉靜不服該行政復議決定,遂對邊檢總站提出行政訴訟。

袁偉靜的丈夫陳光誠於2007年初被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4年3個月有期徒刑。自2006年陳光誠被拘留以來,當局一直對袁偉靜進行騷擾。當局雇佣的10多名男性看守對她嚴密監視,不准其出家門一步。為此,8個月來她無法前往監獄探視丈夫,不准看望住在母親家的兒子,甚至連看醫生都被阻攔。據報道,2007年她被阻出國前往菲律賓時還遭毆打,她本人是被當局押回山東家中的。




欲了解更多有關袁偉靜和陳光誠的消息,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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