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plified Chinese English 關於中國人權 工作和實習 聯系我們 Search
Go
Home
您能做點什麼
我們的工作
目前工作重點
合乎道德的全球化
科技與人權
法律改革
維權人士
新聞報導
新聞發佈和聲明
行動簡報
媒體中的中國人權
新聞簡訊
動向報告
出版刊物
《華夏電子報》週刊
《人與人權》月刊
《人權論壇》季刊
研究報告及專題文章
言論與社論
出版目錄
"六四" 屠殺
"六四"檔案網站
網上獻花,支持"天安門母親"
多媒體資源
人權資料中心
中國人權資料
中國的法律和國際義務
人權教育
 
 
新聞發佈和聲明 / 拒絕奧運被判5年彰顯中國人權狀況無進展 2008年03月24日
列印 您能做的
 
     
拒絕奧運被判5年彰顯中國人權狀況無進展

2008年03月24日

中國人權譴責中國當局於2008年3月24日對土地維權人士、奧運異議人士楊春林的判刑。就在同一天,北京奧運的火炬點燃,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表示"奧運會已經推進了(中國的)人權進程"。楊春林因發起征集萬人聯署"不要奧運要人權"公開信的活動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表示:"據報道,檢察官指控楊春林的呼吁損害了中國的國際形象,但由於中國當局對批評聲音的不斷鎮壓,在國內外損害其可信度和合法性的正是當局本身。" 譚競嫦強調:"國際奧委會不能以中國人權已獲進展的說法為借口,來掩蓋並拒絕提出像楊春林和其他維權人士所提出的與奧運相關的人權問題。"中國人權敦促國際社會向中國政府發出一個強烈信息:必須尊重受中國憲法和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言論自由。

2007年6月,楊春林和其他兩位黑龍江維權人士於長武和王桂林發起了聯署"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公開信的活動。楊春林於同年7月6日被拘留,8月被正式逮捕,2008年2月19日其案被開庭審理。在拘留期間,楊春林受到酷刑和虐待。於、王二人於2008年1月被判勞教。在被拘留前,楊春林一直支持4萬失地農民的維權活動。2006年,楊因參與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發起的絕食抗議活動4次被當局拘留。






     
 
 


Top

 
 



©2005 中國人權    |    保護隱私
中國人權網站目前正在更新升級, 不久將以更新的版面、更豐富的內容和更快捷的網速,為一切關心中國人權狀況的讀者提供服務。在此期間一切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謝謝您的到訪。中國人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