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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和聲明 / 中國人權發起“2008人權奧運”活動 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師濤 200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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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發起“2008人權奧運”活動 敦促中國政府釋放師濤

2008年01月02日

中國人權現發起“2008人權奧運”活動,該活動是其“2008共同盡責”
http://www.ir2008.org)活動的一部分,關注的重點是被羈押的記者和作家、律師、維權活躍人士、工人、宗教和少數民族人士,以及在人權問題上中國面臨的整體性挑戰。這一活動每個月將集中關注一個代表性案例,並列出中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可以就此採取的行動。一月份為師濤案,由於師濤案關系著言論和媒體自由問題,因此這一活動還將提供如何促進媒體自由的信息資源和網絡鏈接。

中國政府應該立即釋放師濤以顯示其對國際人權組織所作結論的尊重與合作。2005年4月27日,湖南長沙《當代商報》記者師濤被中國政府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之前師濤用其在雅虎的私人電子郵件帳號將2004年4月工作人員會議上傳達的中宣部所發的有關“六四”鎮壓事件15周年期間的安全措施和准備工作的文件內容發送給了海外的網站。

中國人權為釋放師濤進行了一系列呼吁工作,包括於2005年9月向聯合國任意羈押問題工作組遞交師濤案例。該工作組於2006年9月1日作出結論,認定中國當局對師濤的羈押違反了國際正當法律程序標准和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基本人權。

現離2008北京奧運會開幕還有8個月,中國人權在此敦促中國政府恪守其向中國人民和國際社會做出的承諾。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通過釋放師濤,中國政府正可顯示其尊重和履行國際人權准則,尊重包括聯合國任意羈押問題工作組這樣的獨立國際機構做出的結論。”中國政府曾於2001年向國際奧委會保証,在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將取消對媒體報道和記者活動的限制,現在正是兌現這一保証的時候了。



師濤案背景資料:

師濤出生於寧夏回族自治區。被捕前是湖南長沙《當代商報》的記者和新聞部主任,曾在海外的網絡論壇發表文章。

2004年4月20日,師濤參加了《當代商報》討論中宣部有關“六四”天安門事件15周年期間安全措施和准備工作的文件的一個工作人員會議。據報,師濤當晚從自己的辦公室通過其雅虎電子郵件帳號將自己的會議筆記發送給了紐約的民主論壇網站。

師濤於2004年11月24日被拘留;2005年4月27日,中國當局根據其刑法第111條,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審理師濤案,並於同一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他的上訴於2005年6月2日被駁回。

師濤於2007年6月4日獲世界報業聯合會頒發的“自由金筆獎”。師濤的母親高琴聲代表被監禁的兒子赴南非開普敦領獎。

在美國國會和國際社會的壓力下,2007年11月13日雅虎公司宣布,就其被起訴案與師濤和另一被判刑的互聯網活躍人士王小寧的家屬在庭外達成和解。雅虎公司負責人多次向師濤和王小寧的家屬道歉,並承諾建立一個人權基金,以向因網絡言論被治罪的受害者提供人道和法律援助。


中國人權發布的有關師濤的更多信息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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