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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和聲明 / 上海訪民被非法拘禁數十天 2007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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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訪民被非法拘禁數十天

2007年11月08日

中國人權獲悉,上海訪民沈詠梅和周敏文在被上海警方指使他人非法關押數十天天后,於近期被釋放回家。沈、周兩人隻是眾多有相同遭遇的上海訪民的一個縮影。為保証上海特奧會(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10月2日至10月11日)和中共十七大(10月15日至10月21日)的舉行,當局將上海眾多訪民非法關押在各種場所,直至上述兩會結束。

沈詠梅告訴中國人權,2007年9月16日早,她准備去郵局,出門后即被上海市公安局盧灣分局瑞金警署的陶姓警官和兩名在上海五心房地產動遷有限公司工作的職員(以下簡稱“動遷公司”)強行拉上車,帶到位於上海復興中路369號的該公司。在該公司辦公室內,沈詠梅被人煽耳光,隨后又被帶到瑞金一路6號二樓該公司下屬的一個動遷基地辦公室內關押。直至10月29日,沈詠梅才被釋放回家,總共被非法拘禁了44天。
她強調指出:“這種非法拘禁行為,還將會在舉世關注的奧運會前夕繼續發生。中國人權強烈呼吁國際社會關注此類事件,支持中國公民合法和平的上訪行為。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


沈詠梅說,她從9月16日被關押開始,就進行絕食抗議。為此,一名叫戴錦生的動遷公司人員用腳踢她。9月27日,瑞金警署兩名警察告訴沈詠梅,在上海特奧會期間她將一直被關押在此,不得外出,不得上訪。沈詠梅對此提出抗議。警察答稱,這沒辦法,是上面的指示。

沈詠梅獲釋后,該動遷公司仍對她進行騷擾。11月5日,幾個動遷公司的人到沈詠梅家對她說:“我們是專門管你的,不准你到北京去上訪。你的事情與我們的工資挂鉤。”

周敏文,9月24日下午,突然被幾名不明身份的人拖上出租車拉到上海市盧灣區肇家浜路一處沒有窗戶的小房間關押。由於當時天氣還很熱,她隻穿了一件襯衣。后來天氣漸漸轉涼,周敏文沒有衣服穿,隻能每日裹著被子。到10月15日左右(由於沒有窗戶,不知時日),進來兩個自稱是司法局的人,要求周敏文簽署書面協議,被她拒絕。這期間有10多人輪番看守周敏文。直到10月30日,她才被釋放回家。

沈詠梅和周敏文二人均因其原處上海鬧市地段的房屋被強制拆遷而上訪多年。 沈詠梅,於2003年1月9日被動遷公司召集到公司“談話”期間,其原處盧灣區太平橋地塊自忠路239弄22號的房屋被毀於一旦,家中財物也被劫掠一空。為此上訪至今,因此多次被上海當局以各種理由處以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審。周敏文,因其父母在盧灣區建國西路101弄2號的房屋於2002年11月29日被強制拆除、父母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醫院而進行上訪,為此她被拘留、毆打多次。

中國人權譴責上海警方在對沈詠梅和周敏文的非法拘禁過程中所扮演的幕后指使的角色。這種行為違反了國際法和中國法律。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說:“她們兩人隻是目前眾多中國公民為維護其合法權利而按法律程序進行上訪,卻遭到政府當局拘禁的案例。”她強調指出:“這種非法拘禁行為,還將會在舉世關注的奧運會前夕繼續發生。中國人權強烈呼吁國際社會關注此類事件,支持中國公民合法和平的上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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